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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的通报

发布时间: 2021-01-06 23:15来源:兵团纪委监委字号:[大]  [中]  [小][打印本页]

  关于对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的通报
  2021年“元旦”“春节”将至,为持续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成果,进一步严明纪律,持之以恒纠治“四风”,确保风清气正过节,现将今年以来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一、第一师阿拉尔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原党支部书记苗新康违规收受礼金、购物卡问题。2015年至2019年春节期间,苗新康任第一师阿拉尔市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党支部书记期间,先后收受管理服务对象所送礼金2.3万元及价值1.6万元的购物卡,共计3.9万元。苗新康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政务撤职(由6级管理岗降至7级管理岗,处分期24个月)处分。
  二、第五师国资公司办公室副主任陈志刚套取资金问题。2019年8月至11月,陈志刚利用工作之便,借公车加油之机,数次采取虚开油料发票的方式套取资金2672元,用于个人消费。陈志刚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并上缴其违纪所得。
  三、第六师五家渠市文联副主席王湃违规公款旅游、超标准、超范围公务接待问题。2019年9月至10月,王湃在负责公务接待过程中,违规改变公务行程,前往景区,违规使用公款支付住宿、餐费、交通费、景区门票42470元。同时违反公务接待管理规定,使用公款8000元购买白酒并饮用。王湃受到党内警告、政务记大过处分。
  四、第七师胡杨河市锦龙电力公司原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张新军违规收受礼品问题。2019年春节前,张新军收受管理服务对象以过节名义所送的“剑南春”牌白酒1箱,价值2460元。张新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并上缴其违纪所得。
  五、第十二师国资公司原副总经理张麟违规收受礼品问题。2020年春节前,时任新疆国运天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的张麟,收受管理服务对象所送的茅台酒6瓶。此外,张麟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行为。张麟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以上5起典型问题,反映出一些党员领导干部对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认识不清、执行不力,在党的十九大以后不收敛、不收手,顶风违纪,受到严肃处理,教训极其深刻,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
  “元旦”“春节”是“四风”问题频发易发的关键节点,各级党组织要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自觉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切实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坚决防止发生顶风违纪行为。各级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负责人要充分发挥“头雁效应”,带头执行作风建设有关规定和节约粮食、制止餐饮浪费的有关要求,确保各项制度执行到位。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紧盯违规收受烟酒、礼品、礼金、购物卡,违规发放津补贴或奖金,违规吃喝、公车私用、私车公养等突出问题,开展专项监督,加大执纪力度,持续巩固拓展作风建设成果。